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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中心制度第一部分

发布时间:2020-03-2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204

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促进甘肃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科学技术人才培养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符合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要求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省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第三条 省自然科学基金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负责项目受理、评审及结题验收工作。

    第四条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指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各类项目,包括: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联合资助项目。省科技厅可根据需要对项目类型进行调整。

    第五条 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和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省科技厅应当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方针、政策和甘肃省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和申请通知,提出省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和重点研究方向,指导科技人员申请。

第七条 申请人应按照年度项目指南和当年申请通知的要求,通过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省科技厅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具体申请时间与受理方式按当年申请、受理要求执行。

第八条 凡在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二)具有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经历,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

(三)申请者曾主持(含在研)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

(四)申请者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五)项目组成员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其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六)所有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

第九条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联合资助项目申请者须符合第八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申请课题立足高技术领域或学科发展前沿,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省内领先的研究条件;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为主发表与申请课题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或被SCI收录1篇以上,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场所等工作条件。  

(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请当年11日未满35周岁)。已获得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的,不得再次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三)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已获得一般项目支持两次,且没有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级科技项目的,一般不得再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四)联合资助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其所在的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在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第十一条 依托单位须具备开展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所必要的条件,并设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依托单位在组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过程中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按申请通知的要求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要求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省科技厅提交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别要求的,还应当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内容已经从其他渠道获得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如实说明。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基金资助项目:

(一)申请人不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人没有依托单位的;

(三)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四)申请人已获省科学基金资助未结题的项目组第一负责人;

(五)所申请课题已列入国家基金或其它科技发展计划。

第三章   评审与审批

第十四条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采用初审、查新、专家评审、省科技厅审批的程序进行。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负责组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审、专家评审。凡初审不合格的申请项目不送专家评审。

第十五条 省科技厅应自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对申请项目初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初审不合格。 

(一)申请者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项目指南要求;

(三)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对于初审合格的项目,省科技厅应选择至少3名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一般采取通讯或网络“双盲”评审方式。评审专家应本着科学、客观、公正、负责的精神,从项目的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以及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研究经历、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以往和正在实施的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或者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公正评价,提出评审意见。内容过于空泛或明显有失公正的评审,视为无效评审。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由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办事公正、热心自然科学基金工作、有一定名望的专家组成。必要时可以特邀其他专家参加专家组评审。

第十八条 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学科申报数、优先资助学科、资助经费与项数的控制指标,选择优秀项目提请省科技厅厅务会审批同意后下达。

第十九条 对确有重要科学意义、创新性很强的探索性项目(非共识项目),由省科技厅进一步征求专家意见后予以小额资助。

第二十条 评审专家是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是申请人、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应当主动申明并申请回避相关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参与评审工作的评审专家及其工作人员和应当为申请人保守技术秘密,不得擅自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信息。

第四章  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二条 依托单位收到省科技厅对基金资助项目予以资助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该项目的申请材料、专家评审意见等有关材料,填写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报省科技厅备案。

第二十三条 填写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时,除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基金资助额度作适当调整外,不得改变申请材料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 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备案后,省科技厅应当及时申请省财政部门向依托单位拨付相关经费。依托单位收到经费后,应当报告省科技厅,并通知项目负责人。

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或者挪用。

第二十五条 依托单位应当为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跟踪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按期汇总后报省科技厅。

第二十六条 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应当按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如实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按期向依托单位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第二十七条 在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需要对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作重大改变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同意后报省科技厅批准。

第二十八条 在基金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省科技厅批准;省科技厅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因工作调动和辞职等原因不再是依托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因患病、死亡等原因不能继续开展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

(三)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成果或者弄虚作假行为的。

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调动到本省其他依托单位工作的,经现工作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并报省科技厅备案后,可以变更其依托单位;现工作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不成的,省科技厅可以作出变更其依托单位或者终止其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人,青年基金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联合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人。

项目组成员不得擅自变更、增加或者退出。由于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变更、增加或者退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省科技厅批准。

第三十条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含项目申报年度)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确定的研究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通过依托单位向省科技厅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第三十一条 依托单位对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时,应当查验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登记存档。

第三十二条 取得研究成果基金资助项目向社会公布或者应用时,应当注明“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文字和项目编号。

第三十三条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项目结题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项目负责人下次申请项目立项评审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四条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原执行期结束前60日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批准延期的项目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应按时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对于未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或整个研究以失败告终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也可按期结题,但必须在结题报告中写明项目失败的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开。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 省科技厅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对项目负责人及其依托单位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对项目负责人是否继续予以资助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省科技厅可以采取询问有关当事人,检查基金资助项目的原始记录、有关财务账簿和现场查验等方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省科技厅应当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本省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情况和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情况。省科技厅定期组织进行对自然科学基金使用绩效的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审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依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都可以向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科技厅暂缓拨付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项目经费;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基金资助项目:

(一)伪造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材料的;

(二)侵占、挪用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

(三)不按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

(四)不如实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不按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的;

(五)在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擅自对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作重大改变的。

第四十条 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科技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依托单位资格:

(一)不按规定审查、确认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的;

(二)侵占、截留或者挪用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

(三)不按规定履行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责的;

(四)在基金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规定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第四十一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科技厅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省科技厅不得再聘请其担任评审专家:

(一)不按规定履行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职责的;

(二)在评审工作中不按规定申请回避的;

(三)泄露申请人的技术秘密或者未公开的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信息的;

(四)在评审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评审工作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施行。1992年颁布的《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甘科政〔2010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管理,根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办发[20078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是甘肃省科技计划的组成部分。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主要包括立项、实施、检查、结题以及成果应用等。

第三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的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是指根据全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需求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面上项目是指由申报单位提出,经专家评审同意立项的研究任务。

第四条 软科学计划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等。

软科学研究计划不支持纯技术性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纯社会科学理论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办法、制度等研究。

第五条  省科技厅归口管理全省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工作,负责编制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省科技厅负责编制和发布《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确定年度研究重点和申报要求。

第七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项目经费全部或部分由省上资助;指导性计划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被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指导性计划项目,验收后实行经费后补助奖励。

第八条 鼓励以课题组为单位,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联合申报。鼓励自筹经费开展软科学研究。对符合当年《项目指南》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的自筹经费项目,可以列入指导性计划。申请自筹经费课题,须有出资单位的经费证明。

第九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指标控制。省科技厅根据上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确定组织推荐单位项目申报指标,并在发布《项目指南》时予以公布。指导性计划项目立项数一般不超过指令性计划项目立项数的1.5倍。

第十条  申报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研究内容应符合当年《项目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具有前瞻性、思想性、创新性、科学性与适用性;具有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科学价值;

2. 研究的项目应是全省区域、行业中带有战略性、综合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研究的问题;

3. 研究目标明确、突出重点、主次分明、内容清晰、方法科学合理,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数据资源等条件。

4. 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  申报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自然人作为负责人的项目必须有一个依托单位;法人负责人是当然的项目依托单位,必须指定项目组长,并由项目负责人与部门和科技厅签订合同,明确项目组长的权利与义务。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通过子合同形式明确与协作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2.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研究的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

3.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硕士研究生(含硕士)以上学历;

4. 项目负责人无在研软科学计划项目,当年只能申报一项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不应再申请新项目。

第十二条  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省科技厅初审受理通过后,申请单位(申请人)即可打印《项目申请书》,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签注单位推荐意见、项目归口管理意见并加盖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公章的《项目申请书》报送省科技厅。联合申报的项目,《项目申请书》中需要签注项目合作单位意见并加盖项目合作单位公章。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十三条 科技厅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包括形式审查、选题评审和学术评价、经费评估等环节。

形式审查是指对项目申报书的完整性以及申请单位与个人的信用进行审查。

选题评审是根据《项目指南》对申报项目选题的针对性、战略性和前瞻性进行评审。

学术评价是指对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项目申报单位和申请人的研究能力、研究基础等进行评审。

经费评估是在年度预算的基础上,对项目的任务量、经费额度、子课题的任务和经费分配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四条 软科学管理部门对通过评审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择优选项,经省科技厅厅务会审核通过后,确定当年立项项目。

第十五条  省科技厅厅务会决定立项的计划项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和省科技厅共同签订《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逾期未签《任务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  《任务书》签订后,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任务书》规定内容执行,省科技厅根据《任务书》规定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研究工作管理不力、研究质量低劣或不能继续进行的项目,省科技厅有权中止合同。

第十七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经批准,项目承担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课题组长若因故无法再承担研究组织管理工作,确须另选课题组长时,原课题组长或所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报请省科技厅审批。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条件,确保研究任务的实施和完成。项目研究迄止时间以《任务书》为准。项目无法按期完成须延期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省科技厅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说明延期理由,经省科技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十九条 对不履行合同,中途停止研究且不接受管理部门督促的项目负责人,省科技厅将作为不良信用记录并不再受理其项目申请。

第二十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省科技厅提出结题书面申请,并按任务书规定提交研究报告、出版物等研究成果。省科技厅按《任务书》验收结题。

第二十一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结题可采用会议评审和通信评审两种形式。会议评审由同行专家五至七人组成项目验收组,采取会议形式通过评议、讨论、答辩等作出评审结论。结论需经验收组多数通过,由组长、副组长签名后方为有效。通信评审由同行专家五至七人组成验收组,采取信函形式进行评审。评审委员需填写《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意见表》,由验收组组长或副组长对专家书面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形成评审结论。研究成果须经评委会多数通过后方可结题。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经费由省科技厅统一管理,采取一次审定核拨的方法。软科学研究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十三条 软科学项目研究经费的主要开支范围:  

1. 国内有关调研与差旅补助费; 

2. 图书资料、数据采集费;

3. 撰稿及改稿费;  

4. 研究资料报告文印、翻译费;  

5. 技术处理费(计算费、测试费、软件开发费、数据录入费等);  

6. 专家咨询及论证费;

7. 必需的会议费及其它直接为研究工作服务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  多单位联合承担的研究项目,其项目经费原则上拨给项目主持单位。

第六章 成果管理

第二十五条  成果登记与归档。通过验收结题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在项目验收结题通过后一个月之内,将《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申请表》、《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软科学研究评审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含电子文档)和《研究报告》(含电子文档)、出版物等研究成果,报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批,并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能反映成果主要内容、结论的综合性摘要(含电子文档),审批后报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管理部门进行成果登记。没有通过验收结题的,经修改达到验收标准后,可履行上述手续。

第二十六条 凡出版、发布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等),均须标注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验收。

第二十七条  对未通过验收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或进行充实深入研究,并重新提出评审申请。对第二次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根据合同规定将终止研究任务。其项目负责人记入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信用管理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申请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对累计出现两个(含两个)以上终止研究任务的承担单位,一年内不得申请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第二十八条  未经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部门和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批准而擅自进行评审验收的软科学研究成果,不予承认。

第二十九  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成果的知识产权,除另有约定者外,属软科学研究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共有。

第三十条 凡具有重要应用推广价值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应积极宣传,向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农村等推荐应用,及时为各级政府、部门决策服务。

第七章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甘肃省科委软科学研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甘肃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甘肃省专利条例

 

《甘肃省专利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加强专利保护,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专利工作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协调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将专利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专利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专利知识的宣传,并组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及专利知识,增强全社会的专利创造、应用和保护意识。

第二章 专利促进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支持专利创造和运用,扶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发明创造与专利产业化项目。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下列事项:

(一)资助专利申请

(二)促进专利实施;

(三)建设专利公共服务平台;

(四)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制定并实施专利战略;

(五)建立专利保护预警机制;

(六)援助专利维权;

(七)开展专利宣传教育和专利工作人才培养;

(八)进行专利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九)其他促进专利事业发展的事项。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甘肃专利奖,对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效益的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单位予以奖励。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研究开发经费和运用专利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发明创造,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和维持专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给予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奖励。

职务发明专利实施后,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给予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报酬。报酬的数额,单位与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从实施专利的税后利润、税后专利许可使用费、税后专利转让费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报酬比例执行。

奖金和报酬可以现金、股份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形式给付。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专利的数量和应用价值,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研究开发、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项目立项、核准、验收及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多种形式开展发明创造,实现专利技术的产业化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转移专利技术成果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等部门应当建立专利技术转移机制,指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加强专利技术的转移和许可使用。

第十五条 鼓励高等院校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教育、科技、专利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第十六条 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所拥有的专利应当作为其申报相近序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依据之一。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和甘肃专利奖的专利,对技术进步产生重大作用或者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利,可以作为发明人、设计人申报相近序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采取专利权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实施专利,但股东以专利权等非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

企业专利实施及产业化过程中形成的新产品,享受有关扶持新产品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担保、信托等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业务,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良好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前,应当进行相关技术的专利文献检索,建立相关专利技术跟踪制度;在重大项目的立项、交流、合作和实施前,应当进行专利分析评审,制定预警方案,避免发生专利纠纷和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专利技术转让所得,按照国家规定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一条 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百分之五十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摊销。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培育专利交易市场,支持建立专利代理、专利技术交易、专利资产评估专利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规范专利交易活动。

第三章 专利保护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利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维权援助工作,确定公益性专利维权援助机构,负责受理维权援助申请,提供相关事务咨询、纠纷解决方案等公共服务。

鼓励和扶持建立民间专利维权组织;鼓励专利中介机构提供专利维权援助。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制造、销售的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制造、销售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三)在合同、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或者将非专利技术宣称为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

(五)其他假冒专利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假冒专利的行为提供制造、销售、广告等便利条件。

第二十六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一)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纠纷;

(二)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三)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四)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奖励和报酬纠纷;

(五)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专利纠纷,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和相关证据,并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请求人。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请求书副本送达被请求人。

被请求人应当自收到请求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被请求人不提交或者未按时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专利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有处理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做出处理决定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制止侵权行为:

(一)实施专利方法的,责令其停止实施,并且不得转移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以任何方式将该产品投放市场;

(二)制造专利产品的,责令其停止制造行为,销毁或者拆解用于制造专利产品的专用设备。被请求人和相关的经营者不得使用或者转移已经制造的专利产品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该产品投放市场;

(三)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责令其停止销售,被请求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尚未出售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四)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责令其停止做出许诺销售的一切活动;

(五)应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提请海关、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对侵犯专利权的进出口货物依法进行处理。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程序自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 调解、处理专利纠纷应在立案之日起四个月内调处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案件复杂确需延长期限的,经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市(州)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作出专利纠纷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决定书副本报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案情的需要,委托专利技术鉴定机构对专利技术进行鉴定。

第三十一条 专利侵权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生效之后,专利侵权人就同一专利权再次发生相同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时,行使下列职权:

(一)勘验现场,查阅、复制与侵权行为有关的档案、图纸、资料、账册等原始凭证;

(二)对与假冒专利案件有关的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登记保存。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工商行政管理、商务、公安等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有关当事人应当协助调查并提供证据,不得伪造、转移和毁灭证据。

第三十三条 省内举办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主办者应当与参展者签订专利保护的相关合同,标有专利标记的展品应当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

展会主办方应当接受专利投诉,收到投诉材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其移交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布涉及专利的广告,广告主应当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广告主未提供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专利权有效证明,由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

涉及专利的广告,应当标明符合国家规范的专利类别和专利号。

第三十五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及时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假冒专利的行为。 

第四章 专利管理

第三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预警机制,避免专利技术的盲目引进、重复研发和流失。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指标和专利发展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专利拥有情况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科研绩效考核体系。

第三十八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鼓励其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加强和完善专利促进保护机制。

第三十九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对专利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专利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并依法登记注册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资格并受聘于依法设立的专利中介机构的个人,方可从事专利中介活动。

第四十条 申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涉及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向科技、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技术的专利文献检索报告,未提交的,有关部门不予立项。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专利资产占有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专利资产评估

(一)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

(二)许可境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使用专利权,市场没有参照价格的;

(三)上市、合并、分立、破产、投资、转让、置换、拍卖等涉及专利资产的;

(四)以专利权在金融机构进行质押的;

(五)其他需要评估的。

第四十二条 企业出口的技术、设备、货物等,具备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专利申请条件的,鼓励先行申请专利

第四十三条 因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单位的人员,在离开单位前,应当将已经完成或者正在进行的与职务发明创造有关的实验材料、试验记录、样品样机以及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交还单位并履行保密义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为假冒专利的行为提供制造、销售、广告等便利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书面告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展会举办者允许未提供有效专利证明的产品、技术以专利产品、技术名义参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

第四十七条 从事专利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对未提交相关技术的专利文献检索报告的项目予以立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281日起施行。2003929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的通知

甘教厅〔201370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按时做好项目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效益,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教育厅

201372

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按时做好项目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包括资助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

第三条   结项工作由甘肃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为便于管理,委托各普通本科院校负责组织本校科研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其他高校项目结项验收仍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

第四条  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项目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

第二章    组织验收

第五条 结项验收采取会议和通信两种形式,组织单位可根据成果特点选择采用合适的方式。

1.会议验收由同行专家5-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评审会形式进行评议和审查,通过讨论、答辩、测试等环节对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结论须经评审委员会多数通过。

2.通信验收由同行专家5-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查有关文件资料对成果进行验收。每位评审委员都须填写验收意见表。组织单位须安排专人对评审意见进行整理汇总。验收结论须经评审委员会多数通过。

第六条  评审委员会由组织单位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应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对被评审成果所属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研究发展的状况;

3.能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该成果完成单位人员、参与该成果研究的人员以及该成果的顾问人员不得入选评审委员会。

来自同一个单位的评审委员不能超过2人。

第七条  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的成果进行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提出的验收意见负责。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可以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有权向成果完成人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对最终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并记录在案。

第八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免予结项验收”相关规定的,直接按结项处理,不再组织结项验收。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项目完成时限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申请结项验收。若项目提前完成了研究任务,可申请提前结项;若到期不能完成研究任务,可申请延期结项,申请延期结项最多不得超过1次。申请提前结项和延期结项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年。项目到期未办理延期结项申请的,将不予结项。

第十条  申请结项验收的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审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项目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4.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资助”字样(含项目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5.项目结项与立项时的成员名单及排序须基本一致;

6.项目成果须为立项文件下达后所取得的;

7.经费使用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结项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以下简称《结项申请书》)一式2份(复印件);

2.项目成果2(至少有1套是原件)

3.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结项申请书》中说明,并将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书面延期申请附于其后装订。

第十二条 申请免予结项验收的条件

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申请结项验收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最终成果是研究咨询报告,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经市(州)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明确批示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推广,取得明显成效。

2.最终成果是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3.理工类项目在SCIEI国际索引来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发表论文1篇或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社会科学类项目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4.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省教育厅三等奖以上奖励(课题负责人必须为该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5.项目已经通过了甘肃省科技厅组织的成果鉴定。

第十三条   申请免予结项验收的项目,仍需填写《结项申请书》,注明申请免予验收的理由,并附项目成果和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不符合免予结项验收条件者,退回申请人重新申请结项。

第十四条  组织评审单位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并作出答复。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四章  结项验收程序

第十五条  组织结项验收单位应当在确定的评审日期前14日内,将有关文件资料送达承担评审任务的委员。

第十六条  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准备结项验收意见。

第十七条  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

1.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规定;

2.是否完成立项审批时约定的任务;

3.成果的水平、作用和效益(科技成果包括具有的创新点);

4.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5.结项验收结论,分为“通过结项验收”、“暂缓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三种。

第十八条  组织验收单位和主持验收单位应当对结项验收意见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结项验收意见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指出,并责成评审委员会改正。

第十九条  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证书》(以下简称《结项证书》)。

第二十条  本科院校通过评审验收的项目,由各学校科技(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汇总所有结项材料,每季度末报省教育厅科技处,统一办理《结项证书》。

办理《结项证书》所需报送材料如下:

1.学校科技(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函1份;

2.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Excel表格);

3.《结项申请书》1份及电子文档;

4.《结项证书》4份及电子文档(根据项目完成人的需要可增加份数)。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结项情况将定期在甘肃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网页及各学校网页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项处理:

1.项目组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可能;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责任人或课题名称和基本内容;

3.研究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约定的任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

4.结项验收未获通过;

5.项目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6.在项目结项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

符合上述情形者,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学校可主动提出撤项申请。凡被撤销的项目,由省教育厅进行通报批评,责成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减少依托学校科研项目立项数;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及省上各类科研项目。

第五章  评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参加结项验收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保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保守被评审成果的技术秘密,抵制不正之风对评审工作的干扰,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十四条  可通过组织评审单位对评审委员发给适当咨询费,但不得以任何名目和理由向参加评审有关人员赠送礼金和礼物。

第二十五条  完成科研成果的单位或个人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组织验收单位应当终止评审;已经完成验收的,应当予以撤销,并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参加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

甘教技[2013]14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意见》,充分发挥高校在自身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高校科研管理水平,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和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高校主体责任,加强科研管理与服务

(一)深化高校科研改革,着力健全完善六项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要明确高校党委、校院领导班子、相关部门、学术委员会等机构在高校科研管理中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与服务机制,切实抓好项目申报、外协项目、科研过程、科研成果等环节的管理与服务,建立既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又具约束力的管理机制,促进产学研用结合;三是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机制,牢固树立科研经费公共属性理念,将纵向及横向科研经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切实把好经费预算关、使用关和外拨经费关;四是进一步完善科研评价和人才激励机制,推行分类评价和开放评价,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贡献,改变片面将科研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的做法,建立鼓励创新、体现科研实绩的科研人员绩效奖励制度;五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科研经费监督体系,严肃查处科研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六是进一步完善科研人员自律机制,通过培训、警示法纪教育、科学伦理教育等,引导科研人员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学术规范。

(二)明确高校主体责任,完善科研管理体制

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要认真履行法人代表责任,指导督促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加强对科研行为的管理,切实做好统筹协调。要转变观念,扭转科研项目管理重争取、轻管理的倾向,以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开展作为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守国家各级各类科研计划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纵向和横向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责任。应结合科研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坚持申请立项和过程管理并重、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涉及学校科研活动全过程及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办法、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完善涵盖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的分级管理体制。

(三)强化部门管理职责,加强科研统筹管理

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强的工作,学校要加强统筹管理,实行学校主要领导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明确学校科研、财务、人事、资产、档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职能部门和院(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权责,强化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各类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等二级单位管理,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将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四)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监管,保障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1.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学校应面向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自身优势特色,集成校内、校外优势资源,遴选、推荐基础好、水平高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项目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和研究团队科研项目执行能力,加强统筹协调,扭转重申报、轻质量的现象。指导和协助科研人员科学规范地做好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书、合同(协议)等编制和签订工作,完善和规范项目推荐申报程序,确保申报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材料的真实性。

2.严格合作(外协)项目的审核把关。学校应结合项目研究任务目标的需要,强化对合作(协议)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的审核。要对纵向项目的合作(外协)单位资质、履行合作(协议)任务能力、业务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要严格区分界定校内科研活动与个人公司业务范围,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本人及其亲属或有直接利益关系人员所成立或参与公司承担合作(外协)项目的严格审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项目负责人要主动申明与合作(外协)方的关系,提供相关信息,接受监督。严格防止虚假资源匹配和虚假合作,严禁利用科研项目和国有为参与科研项目的个人及其亲属谋取利益,坚决杜绝假借合作名义骗取国家和社会资源。

3.加强项目研究过程的监督管理。学校要依据项目合同(任务书)的预期目标和要求,督促科研人员按进度完成各项研究内容,了解项目执行进度和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引导科研人员合理统筹安排科研与教学活动,将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鼓励、支持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加强对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注重创新能力培养。

4.严格控制纵向项目计划任务的调整。纵向项目合同(任务书)一经批复应认真履行,任务目标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并符合国家规定调整范围的,应依据相关管理要求履行有关程序。对于涉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进度和执行期、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等重大事项的变更,要组织专家论证,学校严格审核把关,并按照项目组织单位或计划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办理和执行。防止利用任务调整降低研究目标、水平或造假。对任务调整造成的不良后果,学校和项目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严格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学校要将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要求以及合同(任务书)和预算批复,组织科研人员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认真做好转拨和外协经费的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劳务费、间接使用费用和结存结余经费等的管理,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加强对横向项目经费的规范管理,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报销审核监督制度。

6.切实做好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学校要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课题验收准备,认真审核验收材料,保证按期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对纵向项目要防止同一科研成果在不同项目验收中重复使用,对横向项目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要加强督促与监管,按照有关管理方法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7.加强科研项目涉密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建立完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相关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完善保密防护措施,规范涉密信息系统、载体和设备等的管理,加强对从事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和学生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在项目申报、立项和验收时,及时提出定密建议。对于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注重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学校要最终成果完成人的贡献,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科研项目成果的保护、转化、应用及申报知识产权。科研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科研合同的约定确定。学校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申报、转让、使用信息登记制度,保障学校和研究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

9.发挥科研成果的科学普及功能。学校要引导科研人员树立科研项目成果服务社会的意识,积极创造条件,扩大科研项目成果效益,大力推进学校相关科研资源向全社会开放和共享,鼓励科研人员积极面向社会和学生开展科学普及及宣传教育活动,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升全社会科学素养做出贡献。

(五)加强科研服务队伍建设,建立科研服务体系

学校要根据科研工作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强化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形成结构和规模合理、专职与辅助相结合的专业化、高素质科研管理和服务队伍,组织和引导院(系)及科研团队设立专职的的科研项目服务岗位,配合项目负责人开展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科研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科研服务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形成涵盖立项申报、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及推广应用的全方位科研咨询服务体系,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全过程指导服务。

(六)提高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

要整合现有的科研管理系统,建立全面涵盖科研项目管理相关的项目、人员、设备、经费等信息的管理和共享机制,注重完善各学校信息库的建设,实现校内科研项目实施过程及科研成果的动态监管,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效率,方便科研和管理服务人员及时了解科研项目的动态信息。

(七)规范科研项目资料档案管理

项目资料档案管理是科研管理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重视科研项目资料的积累,完备归档工作,按规定对各类档案资料(包括项目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等)进行整理、立卷、归档,确保科研项目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二、遵守科研自律准则,规范高校科研行为

科学研究是高校的重要职能,科研人员是高校科学发展的重要资源。要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严格规范科研行为与保护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相结合,切实加强科研行为管理,防止学术失范行为和贪污、挪用科研经费的现象发生,促进科研人员廉洁从业。

(一)高校科研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的总体要求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循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大力弘扬科学研究精神,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师德规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高校科研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

1.科研人员申报项目,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自身研究力量,加强可行性论证,对申报项目的工作基础、研究现状、人员组成等作真实陈述,保证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可信,不得隐瞒与项目协作单位以及参与人员的利益关系。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项目的评审工作。

2.科研人员要在学校指导协助下,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的编制可研经费预算,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不得以编造虚假合同、虚列支出项目等手段编报虚假预算。

3.科研人员要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的预期目标和要求,认真完成各项研究任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进度和执行期、主要研究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转包他人,利用科研项目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科研项目安全。

4.科研人员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的、违反伦理道德等方面的研究,不得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篡改科研数据文献。

5.科研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坚持科研经费统一管理原则,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不得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购买与科研活动无关的设备、材料,不得虚构项目支出,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不得虚列、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用科研经费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不得用科研经费从事投资、办企业等违规经营活动,不得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学校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得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

6.科研人员在学术评价和学术评审活动中,要坚持科学标准,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如实反映评价对象的质量和水平,若与被评对象存在利益关系,要及时主动说明并回避。不得在学术评价或学术评审活动中徇私舞弊,接受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支付凭证。不得泄露评审信息,散布不实评审信息,利用评审工作或掌握的评审信息谋取利益,从事不正当交易。

7.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项目申报、实施和结项等环节,主动向管理部门说明与科研活动利益关联和利益冲突情况,要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要加强对所带领科研团队、所承担项目的成员特别是青年人才的教育与管理,做到身体力行、言传身教。

8.科研人员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在科研活动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真正把有限的经费用于科学研究。科研项目立项、评审、成果鉴定、结题验收、颁奖等各类会议要简约俭朴,会后不安排宴请。

三、优化考核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一)改革、创新考核评价机制

推行分类评价和开放评价的新机制,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科研项目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充分发挥评价导向作用,调动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科研绩效档案,并将其作为科研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的重要依据。鼓励科研人员面向国家需求,潜心研究,为国家科技事业发展做出更多的创新性贡献。

(二)建立科研诚信档案

学校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将维护科研诚信、弘扬科学道德作为重要职责,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科研诚信相关的科研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科研诚信体系,建立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档案,及时准确记录科研人员从业行为,将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对科研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科研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准则,有效遏制科研不端行为。

(三)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健全包括审计、监察、财政、科技等部门,主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科研经费监督体系,建立科研项目的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制度,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纳入重点审计范围,对全部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建立非涉密项目信息公开和回访制度,在学校内部公开项目组人员构成、协作单位及人员组成、预算批复、预算调整、经费支出、外拨经费、资产购置等情况,搜索建立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报销票据分级公开制度,实行科研经费审计报告公开,整改情况公开,处理结果公开。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将专项审计、中期财务检查、财务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结果作为项目申请和科研经费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

要严肃查处科研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于违反科研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执行和项目拨款、责令整改、终止项目执行和项目拨款直至限制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纪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高校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对科研人员的服务和科研活动的监管职责,加强服务保障、教育引导、监督管理,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因未能正确履行监管责任,发生科研人员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参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领导、管理人员的责任。

各高校应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细则,切实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甘肃省教育厅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甘肃省评定职称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试行办法

甘职改办[2004]7

 

各市 (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

    为了在职称评审中客观、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按照国家人事部和一些国家行业主管部委联合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对论文的要求,并根据《甘肃省评定职称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试行办法》(甘职改办[1998]07号文件)在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近几年来一些学术期刊的变化情况,现就我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学术刊物级别的认定制定如下办法。

    一、职称评定中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要求

    (一)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聘任副高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二)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是否要求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确定。学术技术性较强的部门和单位,一般应该要求有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要求正式发表论文的人员,必须提交1篇本人撰写、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技术报告或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总结。应鼓励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钻研专业理论,撰写学术论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正式发表论文者优先晋升中级职务。

    (四) 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了本专业专著、教材,可视为已达到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五) 由于技术保密等原因,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得公开发表论文的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用在本部门、单位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在有关学术技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代替公开发表的论文,并附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刊物级别的认定

    (一)国家权威学术刊物的认定执行《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参考名录》(见附件)。

    (二)省部级学术期刊的认定

    认定省部级学术刊物的原则为:

    1.国家行业学会、专业学会和国家部委主办或主管的学术期刊(列入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名录除外)。

    2.全省大行业学会和省直厅局主办、经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批准登记的学术期刊。

    3.省部大报理论版。

    4.一般本科院校学报。

    5.在正式出版的全国性本专业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可视同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三)下列情况一般不作为学术论文对待:

    1.评论、文摘、短篇报道、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等,以及不足一个印刷页的资料;

    2.会议简报、动态、讲座等资料性质的材料。

    (四)我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均按上述规定界定学术刊物级别,各系列不再另行制定学术刊物级别认定办法。

三、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我省职称评聘中有关对论文要求的规定不再执行(包括各系列、专业制定下发的量化评审条件中有关论文的基本要求)。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参考名录

 

  一、名录

    《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民族研究》、《世界民族》、《求是》、《国际问题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论文)、《解放军报》理论版 (3000字以上论文)、《光明日报》理论版 (3000字以上论文)、《自然辩证法通讯》、《马克思主义研究》、《国际共运史研究》、《中共党史研究》、《高校理论战线》、《自然辩证法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孔子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新华文摘》(3000字以上论文)、《人民大学复印资料》(3000字以上论文)、《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国人才》、《经济法制》、《党建研究》、《中国青年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法学》、《法学评论》、《中国人口科学》、《史学月刊》、《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哲学动态》、《中国科技论坛》、《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

    《中国语文》、《文学评论》、《文学遗产》、《文艺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翻译》、《辞书研究》、《文艺理论研究》、《古代语研究》、《红楼梦学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民族语文》、《文艺理论与批评》、《方言》、《民族文学研究》、《外国文学研究》、《中国语言学报》、《外国语》、《外语界》、《现代外语》、《美学与艺术学研究》、《语文建设》、《语文研究》、《语言研究》、《当代语言学》、《当代作家评论》《鲁迅研究月刊》、《文艺争鸣》、《新文学史料》、《中国比较文学》、《电影艺术》、《民族文学》、《明清小说研究》、《中国藏学》、《西藏研究》、《语言与翻译》、《回族研究》、《蒙古语言文学》、《中国民族教育》、《外语学刊》、《外语研究》、《外语教学》、《外语电化教育》、《外语与外语教学》。

    《人民音乐》、《音乐创作》、《中国电视》、《舞蹈》、《黄钟》、《音乐艺术》、《中国书法》、《中国音乐学》、《音乐研究》、《中国音乐》、《美术》、《美术研究》、《中国摄影》、《舞蹈艺术》、《中国油画》。

    《中国工艺美术》、《雕塑》、《装饰》、《中国纺织美术》、《中国服装》、《服装科技》、《中国包装》、《国外包装技术》、《中国广告》、《国际广告》、《家具》、《中国陶瓷》、《中国宝玉石》。

    《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世界历史》、《近代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党的文献》、《历史教学》、《历史档案》、《文物》、《考古学报》、《中国图书馆学报》、《西欧研究》、《美国研究》、《考古》、《文献》、《考古与文物》、《中国钱币》、《中国博物馆》、《敦煌研究》、《大学图书馆学报》、《情报学报》、《图书情报工作》、《图书情报知识》、《情报理论与实践》、《情报资料工作》、《中国出版》、《编辑学报》、《编辑学刊》、《图书发行研究》、《出版发行研究》、《中国图书评论》、《编辑之友》、《科技与出版》、《中国地方志》、《中国档案》、、《档案学研究》、《新闻战线》、《中国记者》、《中国广播》、《新闻大学》、《中国广播电视学刊》、《电视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

   《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法学家》、《人民司法》、《人民检察》、《人民公安》、《法学研究》、《现代法学》、《刑事技术》、《公安研究》、《警察技术》。

    《教育研究》、《心理学报》、《中国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心理科学》、《课程教材教法》、《心理科学进展》、《电化教育研究》、《人民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体育科学》、《中国体育科技》、《体育与科学》、《教学与研究》。

    《经济研究》、《经济科学》、《中国经济史研究》、《世界经济》、《计划经济研究》、《经济研究资料》、《国际经济评论》、《财政研究》、《财贸经济》、《国际贸易》、《中国统计》、《统计研究》、《会计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中国工业经济》、《商业时代(理论版)》、《金融研究》、《审计研究》、《国际技术经济研究学报》、《保险研究》、《财政》、《中国人口研究》、《经济发展与体制改革》、《工业产权》、《税务研究》、《投资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经济学动态》、《管理世界》、《旅游学刊》、《数理统计与管理》、《生产力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经济管理》、《中国软科学》、《国际金融》、《经济学家》、《财经研究》、《管理现代化》、《企业管理》、《现代国际关系》、《世界经济与政治》、《对外经贸实务》、《中国城市金融》、《农村金融研究》。

    《数学学报》、《中国科学·A、B、C、D、E、G辑》、《数学年刊·A辑》、《数学年刊·B辑》、《数学进展》、《科学通报》、《计算数学》、《计算机学报》、《数学研究与评论》、《应用概率统计》、《高等学校计算数学学报》、《高校应用数学学报》、《应用数学学报》、《运筹学杂志》、《计算机研究与发展》、《软件学报》、《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工程》、《计算机工程与设计》、《机器人》、《自动化仪表》、《工业仪表与自动化装置》、《电气自动化》、《电信科学》、《计算机应用与软件》、《自动化与仪器仪表》、《小型计算机系统》。

    《物理学报》、《光学学报》、《声学学报》、《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高压物理学报》、《低温物理学报》、《化学物理学报》、《数学物理学报》、《红外研究》、《光谱与光谱分析》、《计算物理》、《物理实验》、《应用数学和力学(中英文版)》、《计算机科学》、《强激光与粒子束》、《波谱学杂志》、《红外与毫米波学报》、《物理学进展》、《低温与超导》、《材料研究学报》、《半导体技术》、《光子学报》、《量子电子学报》、《力学与实践》。

    《化学学报》、《高分子学报》、《分子催化》、《高等学校化学学报》、《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应用化学》、《环境化学》、《无机化学学报》、《物理化学学报》、《催化学报》、《感光科学与光化学》、《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化学通报》、《结构化学》。

    《地理学报》、《地质学报》、《地质科学》、《地质论评》、《天文学报》、《气象学报》、《海洋学报》、《海洋科学》、《空间科学学报》、《地球物理学报》、《地理科学》、《地理研究》、《冰川冻土》、《经济地理》、《中国岩溶》、《地球化学》、《地层学杂志》、《岩石学报》、《沉积学报》、《古生物学报》、《岩矿测试》、《天体物理学报》、《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报》、《地震学报》、《地震地质》、《人文地理》、《干旱区地理》、《山地学报》、《地理科学进展》。

    《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古生物学报》、《动物学报》、《植物学报》、《动物分类学报》、《植物分类学报》、《昆虫学报》、《遗传学报》、《生理学报》、《植物生理学通讯》、《微生物学报》、《生物工程学报》、《生物多样性》、《中国生物工程杂志》、《应用与环境生物学报》、《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进展》、《自然科学史研究》、《生物物理学报》、《古脊椎动物学报》、《生态学报》、《人类学学报》、《植物生理学报》、《生物化学杂志》、《真菌学报》、《病毒学报》、《生物数学学报》、《昆虫分类学报》、《水生生物学报》、《细胞生物学杂志》、《植物研究》、《植物生态学与地植物学学报》、《植物生态学报》、《植物保护》、《应用生态学报》、《生态学》、《中国生物防治》、《蛛形学报》。

    《导航学报》、《环境科学学报》、《系统科学与数学》、《科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煤炭学报》、《石油学报》、《测绘学报》、《化工学报》、《建筑学报》、《水利学报》、《土木工程学报》、《铁道学报》、《金属学报》、《硅酸盐学报》、《自动化学报》、《电子学报》、《半导体学报》、《中国电机工程学报》、《工程热物理学报》、《高能物理与核物理》、《原子能科学技术》、《力学学报》、《机械工程学报》、《仪器仪表学报》、《宇航计测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大气环境》、《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科学学研究》、《科研管理》、《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软科学研究》、《管理现代化》、《煤矿设计》、《煤矿科学技术》、《矿山测量》、《石油勘探与开发》、《矿物学报》、《矿床地质》、《燃料化学学报》、《测控技术》、《中国铁道科学》、《化学工程》、《化工机械》、《化工冶金》、《中国造纸学报》、《纺织学报》、《食品科学》、《中国酿造》、《冶金自动化》、《建筑结构学报》、《水力发电学报》、《岩土工程学报》、《中国公路学报》、《水运工程》、《有色金属》、《材料科学进展》、《粉末冶金技术》、《复合材料学报》、《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焊接学报》、《无机材料学报》、《中国稀土学报》、《材料热处理学报》、《发光学报》、《钢铁研究学报》、《中国腐蚀与防护学报》、《电子科学学刊》、《无线电工程》、《中国激光》、《光电工程》、《通讯学报》、《控制理论与应用》、《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信息与控制》、《核电子学与探索技术》、《核聚变与等离子物理》、《核科学与工程》、《核技术》、《辐射研究与辐射工艺学报》、《核化学与放射化学》、《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工技术学报》、《机械工业自动化》、《中国机械工程》、《太阳能学报》、《内燃机工程》、《动力工程》、《内燃机学报》、《空气动力学报》、《航空学报》、《固体力学学报》、《实验力学》、《爆炸与冲击》、《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机械设计》、《液压与气动》、《电工技术杂志》、《中小型电机》、《大电机技术》、《制造技术与机床》、《轴承》、《低压电器》、《电气传动》。

《环境科学》、《环境科学研究》、《环境科学进展》、《环境保护》、《中国环境监测》、《农业环境保护》、《辐射防护通讯》、《上海环境科学》、《环境污染与防治》、《农村生态环境》。

《地质与勘探》、《地球科学》、《地球学报》、《矿物岩石》、《第四纪研究》、《地质地球化学》、《地质科技情报》、《地层学》。

    《建筑科学》、《工程抗震》、《工程勘察》、《建筑技术通讯》、《建筑结构》、《暖通空调》、《施工技术》、《给水排水》、《建筑机械》、《特种结构》、《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学报》、《中国给水排水》、《建筑管理现代化》、《室内设计》、《地下空间》、《市政设施管理》、《城市道桥与防洪》、《建筑学报》、《城市煤气》、《村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质量》、《建筑设计管理》、《建筑技术与设计》、《中国城镇供水》、《城乡建设》、《建设监理》。

    《中国水利》、《水利水电技术》、《水利发电》、《工程地质学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水利规划与设计》、《水技术处理》、《物探与化探》、《中国电力》、《中国农村水利水电》、《水力发电》、《工程与冻土》、《水文》、《灌溉排水学报》、《水利管理技术》、《电网技术》《人民长江》、《人民黄河》、《干旱地区农业研究》。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数值计算与计算机应用》、《计算结构力学及其应用》、《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中国技术监督》、《中国计量》、《中国标准化》、《中国质量认证》、《中国质量》、《计量技术》、《汽车》、《汽车技术》、《汽车运输》、《公路》、《公路交通科技》、《精细化工》、《天然气化工》、《日用化工》、《摩擦学学报》、《特种橡胶制品》、《中国建材》、《中国建材科技》、《混凝土与水泥制品》、《水泥》、《非金属矿》、《中国石棉制品》、《玻璃纤维》、《玻璃钢/复合材料》、《中国玻璃》、《建筑与工业玻璃》、《特种玻璃》、《化学建材》、《玻璃玛赛克》、《摩擦材料》、《水泥工程》、《中国食品工业》、《食品工业科技》、《食品与发酵工业》、《中国纺织》、《中国轻工》、《中国造纸》、《纸和造纸》、《中国包装工业》、《中国包装》、《中国化妆品》、《印染》、《产业用纺织品》、《针织工业》、《棉纺织技术》、《毛纺科技》、《合成纤维》、《纺织器材》、《人造纤维》、《纺织科学研究》、《染整技术》、《纺织机械》、《钢铁》、《炼铁》、《耐火材料》、《燃料与化工》、《煤》、《煤矿安全》、《地方煤矿》、《煤矿自动化》、《矿山机械》、《矿山机电》、《选煤技术》、《洁净煤技术》、《煤田地质与勘探》。

    《中国农业科学》、《作物学报》、《土壤学报》、《园艺学报》、《畜牧兽医学报》、《植物病理学报》、《菌物系统》、《林业科学》、《植物保护学报》、《水产学报》、《农业工程学报》。

    《世界农业》、《中国农史》、《中国水稻科学》、《中国果树》、《中国糖料(原中国甜菜)》、《中国甜菜糖业》、《农业经济问题》、《农业现代化研究》、《生态农业研究》、《果树学报》、《中国水土保持》、《水土保持学报》、《水土保持通报》、《土壤通报》、《土壤》、《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农业技术经济》、《农业机械学报》、《农机试验与推广》、《农机推广》、《农机与食品机械》、《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中国蔬菜》、《黄牛--杂志》、《中兽医医药杂志》、《中兽医学杂志》、《畜牧兽医杂志》、《畜牧与兽医》、《水生生物学报》、《中国烟草学报》、《林业科学研究》、《木材工业》、《中国林业》、《经济林研究》、《林业实用技术》、《世界林业研究》、《中国畜牧杂志》、《国外畜牧科技》、《中国草原》、《中国草地》、《草业科学》、《草业学报》、《草地学报》、《中国沙漠》、《中国兽医》、《中国兽医学报》、《兽类学报》、《动物学研究》、《动物学杂志》、《中国兽医科技》、《国外兽医学一畜禽传染病》、《中兽医医药》、、《中国家畜》、《中国家禽》、《中国奶牛》、《黄牛改良》、《中国养兔》、《中国养蜂》、《猪与禽》、《中国饲料》、《中国人畜共患病》、《中国人兽共患病杂志》、《中国兽医寄生虫病》、《中国畜禽传染病》、《中国动物检疫》、《肉品卫生》、《中国农机化》、《农业机械》、《排灌机械》、《农村机械化》、《中国水产科学》、《中国水产》、《中国渔业经济》、《淡水渔业》、《海洋渔业》、《水利渔业》、《中国沼气》、《新能源》。

    《中华医学杂志》、《中华内科杂志》、《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中华外科杂志》、《中华妇产科杂志》、《中华儿科杂志》、《中华耳鼻喉科杂志》、《中华眼科杂志》、《中华皮肤科杂志》、《中华口腔医学杂志》、《中华医学检验杂志》、《中华血液学杂志》、《中国实验血液学杂志》、《中华理疗杂志》、《中华结核与呼吸杂志》、《中华心血管病杂志》、《中华消化杂志》、《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中华传染病杂志》、《中华肾脏病杂志》、《中华泌尿外科杂志》、《中华骨科杂志》、《中华麻醉学杂志》、《中华小儿外科杂志》、《中华胸心血管外科杂志》、《中华整形烧伤外科杂志》、《中华器官移植杂志》、《中华显微外科杂志》、《中华神经外科杂志》、《中华创伤杂志》、《中华肿瘤杂志》、《中华核医学杂志》、《中国超声医学杂志》、《中华放射医学杂志》、《中华实验外科杂志》、《中华护理杂志》。

    《中华预防医学杂志》、《中国公共卫生学报》、《营养学报》、《中国心理卫生杂志》、《中国地方病学杂志》、《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中华流行病学杂志》、《中国寄生虫学与寄生虫病杂志》、《中国寄生虫病防治杂志》、《中华医院管理杂志》、《中华老年医学杂志》、《中国老年学杂志》、《中华法医学杂志》、《中国运动医学杂志》、《卫生研究》、《中国公共卫生》、《中国妇幼保健》、《现代康复》、《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中国食品与营养》。

    《解剖学报》、《中华病理学杂志》、《中国病毒学》、《中国免疫学杂志》、《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报》、《细胞与分子免疫学》、《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生命的化学》、《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报》、《中国病理生理杂志》、《中华物理医学杂志》、《中国应用生理学杂志》、《中国医史杂志》、《医学教育》、《医师进修杂志》。

《生理学报》、《生理科学进展》、《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刊》、《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中国医药工业杂志》、《解放军医学杂志》、《癌症》、《肿瘤》、《中国急救医学杂志》、《中华急诊医学杂志》、《中国急救医学》、《中国危重病杂志》、《中国医学理论与实践》、《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国外医学(各专业学科分册)》、《中国医学文摘(含各专业学科)》、《中国实用内科杂志》、《中华检验医学杂志》、《中国微创外科杂志》、《中华航海医学与高气压医学杂志》、《中国循环杂志》、《中国输血杂志》、《高血压》、《中国高血压杂志》、《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杂志》、《心电学杂志》、《临床心血管病》、《临床消化病杂志》《消化内镜杂志》、《中国防痨》、《中华神经外科杂志》、《中华神经病学杂志》、《中华精神病学杂志》、《中华神经精神疾病杂志》、《中国神经免疫学和神经病学杂志》、《神经科学》、《功能性和立体定向神经外科杂志》、《临床神经科学》、《中华神经科杂志》、《临床神经外科杂志》、《中国实用外科杂志》、《中国激光医学杂志》、《中国神经科学杂志》、《神经解剖学杂志》、《中国临床解剖学杂志》、《中风与神经疾病杂志》、《解剖学杂志》、《普外临床》、《中国普通外科杂志》、《普外基础与临床》、《中华普通外科杂志》、《基础医学与临床》、《综合临床医学》、《临床荟粹》、《临床内科杂志》、《临床肝胆病杂志》、《临床检验杂志》、《中国肿瘤临床》、《中国肛肠病杂志》、《中华手外科杂志》、《中国脊柱脊髓杂志》、《临床骨科杂志》、《中国胸心外科临床杂志》、《临床泌尿外科杂志》、《实用泌尿外科杂志》、《男性学杂志》、《中华医学遗传学杂志》、《生殖医学杂志》、《遗传》、《中国实用妇产科与产科杂志》、《实用妇产科杂志》、《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中国优生优育》、《中国实用儿科杂志》、《临床儿科杂志》、《新生儿杂志》、《小儿急救医学杂志》、《中华眼外伤职业性眼病杂志》、《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中华烧伤杂志》、《中华眼底病学杂志》、《中国实用眼科杂志》、《实用眼科杂志》、《眼科研究》、《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中国耳鼻咽喉颅底外科杂志》、《实用口腔医学杂志》、《牙体牙髓牙周病学杂志》、《口腔颌面外科杂志》、《华西口腔医学杂志》、《现代口腔医学杂志》、《中国麻风》、《中国皮肤性病杂志》、《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疼痛学杂志》、《麻醉与重症监测治疗》、《中华病理外科杂志》、《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中国医学影像杂志》、《临床医学影像学杂志》、《医用放射技术杂志》、《同位素应用杂志》、《医学影像技术杂志》、《中国医学影像技术》、《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中国实验临床免疫学杂志》、《中华糖尿病杂志》、《中国自然医学杂志》、《免疫学杂志》、《人民军医》、《色谱》、《微生物学通报》、《病毒学报》、《卫生毒理学》、《卫生毒理学杂志》、《中华放射》、《中级医刊》、《实用护理杂志》、《护士进修杂志》、《南方护理杂志》、《中国乡村医生》、《中国医疗器械杂志》。

  《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地方病通报》、《中国消毒学杂志》、《中国卫生》、《中国生物制品学杂志》、《中国计划免疫》、《中国寄生虫病防治》、《中国卫生检验》、《中国医院管理》、《中国学校卫生》、《卫生职业教育》、《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杂志》、《中国防疫杂志》、《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环境与健康杂志》、《辐射防护》、《中国工业医学杂志》、《工业卫生与职业病》、《中国厂矿医学》、《劳动保护》、《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药学学报》、《中国药理学报》、《中国药学杂志》、《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药物分析杂志》、《中国药理学与毒理学杂志》、《中国海洋药物》、《中国医院药学杂志》、《中国药理学通报》、《中国药房》、《中国药事》、《药学进展》、《中国现代应用药学》、《中国抗生素》、《新药与临床》、《现代应用药学》、《中国新药杂志》。

    《中国医药学报》、《中医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中国针灸》、《中国骨伤》、《中国中医眼科杂志》、《中国中医骨伤科杂志》、《中国中药杂志》、《中草药》、《中国中医药科技》、《中成药》、《中医药学报》、《中药新药与临床》、《实用中西医结合》、《中药通报》、《针刺研究》、《新中医》、《中药药理与临床》、《中药材》、《中医研究》、《中医教育》、《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风湿病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脾胃杂志》、《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

《中国社会医学》、《医学和社会》、《医学与哲学》、《中国医药史》。

《生殖与避孕》、《人口研究》、《人口与经济》。

《中国公安大学学报》、《中国刑警学院学报》、《北京体育大学学报》、《武汉体育学院学报》、《上海体育学院学报》、《天津体院学报》、《成都体院学报》、《白求恩医科大学学报》、《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报》、《中国医科大学学报》、《第一军医大学学报》、《同济医科大学学报》、《西安医科大学学报》、《第二军医大学学报》、《第三军医大学学报》、《第四军医大学学报》、《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湖南医科大学学报》、《华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华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华西医科大学学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吉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南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山东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山东医科大学学报》、《上海医科大学学报》、《沈阳药科大学学报》、《四川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武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厦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浙江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中国药科大学学报》、《中国医科大学学报》、《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中山医科大学学报》、《军医进修学院学报》、《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中央戏剧学院学报》、《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版)》、《中央美术学院学报》。

二、说明

    (一)本《名录》确定国家权威学术期刊的原则是:

    1.国家行业主管部委或全国行业学会主办的主要刊物。

    2.刊物在同行读者中影响较大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权威性。

    (二)国家重点本科院校学报可视为国家权威学术期刊。

    (三)在国外影响较大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由高评会同行专家确认能否按国家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对待。

    (四)有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如对学术水平有更高要求,可在《名录》所列期刊的范围内,选出部分权威性较高的学术期刊,作为本部门或单位认定的国家权威学术期刊。


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2年版)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已于 1992、1996、2000、2004年出版过四版,主要是为图书情报部门对中文学术期刊的评估与订购、为读者导读提供参考依据。为了及时反映中文期刊发展变化的新情况,编者开展了新一版核心期刊的研究工作。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2 年版,第五版)由北京大学图书馆朱强馆长、戴龙基研究馆员和蔡蓉华研究馆员任主编,北京多所高校图书馆及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等27个相关单位的百余名专家和期刊工作者参加了研究。课题组认真总结了前四版的研制经验,对核心期刊评价的基础理论、评价方法、评价软件、核心期刊的作用与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进评价方法,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力求使评价结果尽可能更准确地揭示中文期刊的实际情况。本版核心期刊定量评价,采用了被索量、被摘量、被引量、他引量、被摘率、影响因子、获国家奖或被国内外重要检索工具收录、基金论文比、Wbe下载量等9个评价指标,选作评价指标统计源的数据库及文摘刊物达80余种,统计文献量达32400余万篇次(2003至2005年),涉及期刊12400余种。本版还加大了专家评审力度,5500多位学科专家参加了核心期刊评审工作。经过定量评价和定性评审,从我国正在出版的中文期刊中评选出1980余种核心期刊,分属七大编73个学科类目。

第一编 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类

AK/ 综合性

人文、社会

科学

1.中国社会科学 2.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4.学术月刊   5.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文史哲 7.学术研究 8.江海学刊 9.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1.社会科学 12.社会科学战线 13.江苏社会科学 14.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5.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6.河北学刊 17.厦门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18.浙江学刊 19.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浙江社会科学 21.天津社会科学 22.社会科学研究 23.中山大学学.社会科学版   24.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5.求是学刊26.人文杂志 27.江西社会科学 28.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9.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0.学习与探索 31.江汉论坛 32.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3.南京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34.武汉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35.求索 36.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7.东北师大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38.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9.中州学刊 40.南京社会科学   41.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2.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43.甘肃社会科学 44.思想战线 45.山东社会科学 46.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47.社会科学辑刊   48.福建论坛 人文社会科学版 49.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改名为:西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50.学术界 51.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2.广东社会科学 53.国外社会科学 54.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55.河南师范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6.学术交流 57.东岳论丛   58.东南学术 59.学海 60.学术论坛61.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62.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3.兰州大学学报学社会科学版社会科学版 64.探索 65.西北大学学报.哲 66.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67.齐鲁学刊   68.天津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69.湖北社会科学   70.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71.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2.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3.广西学社会科学 74.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5.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6.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7.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8.湘潭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79.河南社会科学 80.湖南社会科学 81.学术探索 82.探索与争鸣   83.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改名为:杭州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84.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5.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6.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7.东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 88.高校理论战线 89.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0.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1.福建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92.苏州大学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3.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94.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5.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6.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97.河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98.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9.北方论丛   100.云南社会科学 101.社会科学家 102.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3.四川师.社会科学版 104.湖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05.广西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106.上海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07.湖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08.吉首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09.江淮论坛 110.北京社会科学 111.前沿   112南昌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11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114.内蒙古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改名为:内蒙古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115.中国地质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16.扬州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117.宁夏社会科学 118徐州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119.内蒙古社会科学 120.东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21.山东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B除(B9)

哲学

l.哲学研究 2.心理学报 3.心理科学 4.哲学动态 5.世界哲学6.心理科学进展 7.中国哲学史 8.道德与文明   9.心理发展与教育 10.现代哲学11.孔子研究 12.周易研究 13.伦理学研究

B9 宗教

l.世界宗教研究 2.宗教学研究   3.敦煌学辑刊 4.中国宗教 5.西藏研究 6.法音 7 .世界宗教文化 8.中国道教 9.佛学研究 10.中国穆斯林

C8统计学

l.统计研究 2.数理统计与管理   3.中国统计 4.统计与决策

C9l社会学

1.社会学研究 2.社会 3.妇女研究论丛   4.青年研究

C92人口学

l.人口研究 2.中国人口科学 3.人口与经济   4.人口学刊 5.市场与人口分析(改名为:人口与发展)

C93管理学

1.管理科学学报 2.中国管理科学 3.管理工程学报 4.领导科学

C96人才学

1.中国人才

C95民族学

1.民族研究 2.世界民族 3.广西民族研究 4.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名为:广西民族大学学报)5.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6.黑龙江民族从刊 7.西北民族研究 8.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9.贵州民族研究 10.回族研究 11.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12.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13.青海民族研究 社会科学版 14.中国民族

D1,3 ,5

7 ,8国际政治

1.世界经济与政治 2.现代国际关系   3.欧洲研究 4.国际问题研究 5.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6.美国研究 7.国际论坛 8.当代亚太 9.国际观察 10.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 11.国外理论动态 12.国际政治研究 13.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14.世界知识 15.外交评论   16.当代世界 17.日本学刊 18.西亚非洲 19.太平洋学报 20.俄罗斯研究

 

D0,2,4,6,A中国政治

1.中国行政管理 2.政治学研究 3.求是 4.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5.教学与研究(北京) 6.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7.马克思主义研究   8.社会主义研究 9.半月谈 10.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11.理论前沿 12.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13.瞭望 14.科学社会主义 15.中共党史研究 1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7.毛泽东思想研究 18.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19.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1.新视野 22.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3.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4.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5.理论探讨 26.党的文献 27.理论与改革 28.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9.长白学刊 30.求实 31.理论探索 32.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33.理论月刊 34.前线 3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36.思想教育研究 37.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38.党建研究 39.行政论坛 40.理论学刊 41.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42.人民论坛 43.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44.中国青年研究 45.理论导刊 46.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47.红旗文稿

D9 法律

 

1.法学研究 2.中国法学 3.法学   4.法商研究 5.政法论坛 6.现代法学 7.中外法学 8.法学评论   9.法律科学 10.法制与社会发展11.法学家 12.比较法研究 13.环球法律评论   14.当代法学政治与法律 15.法学论坛 16.政治与法律 17.河北法学   18.法学杂志 19.法律适用 20.行政法学研究 21.中国刑事法杂志 22.人民司法 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4.人民检察 25.知识产权 26.中国法医学杂志

27.中国司法鉴定



第二编 经济

F 综合性经济科学

1.经济研究 2.经济学 3.经济学家   4.经济科学 5.经济评论 6.南开经济研究 7.当代经济科学 8.当代经济研究   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10.经济纵横 11.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12.经济问题13.现代财经 14.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15.经济经纬 16.贵州财经学院学报 1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18.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19.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云南财贸学院学报(改名为: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F1(除F12)世界经济

1.世界经济2.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3.外国经济与管理4.世界经济研究5.国际经济评论6.世界经济文汇7.东北亚论坛 8.亚太经济9.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F0,12,2(除F23,27)中国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

1.管理世界 2.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3.地域研究与开发4.改革 5.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6.开发研究 7.上海经济研究 8.宏观经济研究 9.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10.经济研究参考 11.生产力研究 12.城市问题 13.城市发展研究 14.中国经济史研究   15.资源科学 16.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17.经济体制改革 18.经济问题探索 19.资源、产业(改名为:资源与产业)20.中国经济问题 21.南方经济 22.现代城市研究 23.消费经济   24.生态经济 25.经济数学 26.中国流通经济 27.开放导报 28.特区经济29.现代经济探讨 30.宏观经济管理 31.运筹与管理 32.改革与战略 33.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34.中国经贸导刊

F23 会计

1.会计研究 2.审计研究 3.审计与经济研究 4.财务与会计 5.财会通讯综合   6.会计之友 7.财会月刊(会计) 8.中国审计 9.商业会计 10.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 11.财会研究 12.中国注册会计师 13.事业财会

F3 农业经

1.中国农村经济 2.农业经济问题 3.中国农村观察 4.中国土地科学 5.农业现代化研究 6.农业技术经济 7.调研世界 8.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9.农村经济 10.农业经济 11.世界农业   12.林业经济问题 13.中国土地 14.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15.绿色中国(B版),理论版(改名为:林业经济)16.中国渔业经济

F4/6工业经济(含F27,除F59

1.中国工业经济 2.南开管理评论 3.经济管理 4.管理科学 5.工业工程与管理   6.管理评论 7.企业经济 8.预测 9.软科学 10.工业工程   11.企业管理 12管理现代化 13.经济与管理研究

F59旅游经济

1.旅游学刊

F7 贸易经济

1.国际贸易问题 2.国际贸易 3.财贸经济 4.商业经济与管理   5.国际经贸探索 6.商业研究 7.销售与市场   8.广东商学院学报9.商业时代 10.中国商贸 11.价格理论与实践 12.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3.国际经济合作 14.对外经贸实务 15.江苏商论 16.国际商务研究   17.中国物流与采购

F81 财政

1.税务研究 2.财政研究 3.涉外税务 4.税务与经济 5.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6.财经论丛 7.当代财经 8.财经研究 9.财经问题研究 10.中国财政 11.财经科学 12.中国税务   13.财政监督

F82/83/84货币/金融、银行/

保险

1.金融研究 2.国际金融研究 3.金融论坛 4.金融理论与实践 5.保险研究 6.证券市场导报 7.中国金融   8.武汉金融 9.上海金融 10.金融与经济   11.财经理论与实践 12.财经 13.投资研究 14.新金融 15.广东金融学院学报 16.浙江金融 17.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8.经济导刊 19.南方金融

第三编  文化、教育、历史

G20 / G21信息

与传播,新闻

学、新闻事业

1.新闻与传播研究 2.国际新闻界 3.现代传播 4.新闻记者 5.新闻大学   6.当代传播 7.中国记者 8.新闻界 9.新闻战线 10.传媒   11.传媒观察 12.中国报业 13.新闻与写作 14.新闻爱好者 15.新闻知识

G22广播、电视事业

1.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2.电视研究

G23出版事业

1.编辑学报 2.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3.编辑之友 4.出版发行研究 5.中国出版   6.科技与出版 7.编辑学刊 8.出版广角 9.中国编辑 10.中国图书评论   11.读书

G25,35 图书馆

学,情报学

1.中国图书馆学报 2.图书情报工作 3.情报学报 4.大学图书馆

学报 5.图书馆杂志 6.图书馆论坛   7.图书馆 8.情报科学 9.图书馆建设 10.现代图书情报技术 11.图书情报知识 12.情报资料工作 13.情报理论与实践 14.情报杂志 15.图书馆工作与研究 16.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17.图书馆学研究 18.图书与情报 19.国家图书馆学刊

G27 档案学

1.档案学通讯 2.档案学研究 3.中国档案   4.档案与建设 5.浙江档案 6.档案管理 7.山西档案 8.北京档案   9.档案 10.兰台世界

G3 (除G35)科学,科学研究

1.科学学研究 2.科研管理 3.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4.研发与发展管理 5.中国软科学 6.中国科技论坛 7.科技进步与对策 8.科学管理研究 9.科技管理研究   10.科技导报

G4 教育

1.教育研究 2.比较教育研究 3.全球教育展望   4.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5.教育理论与实践 6.教师教育研究 7.外国教育研究   8.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9.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10.教育与经济   11.中国教育学刊 12.教育科学 13.当代教育科学 14.中国电化教育 15.教育学报 16.电化教育研究 17.教育探索   18.中国远程教育 19.教育评论 20.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1.开放教育研究 22.教育导刊 2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4.江西教育科研(改名为:教育学术月刊)

G61 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研究

G62/63 初等/

中等教育

1.课程、教材、教法 2.人民教育 3.教学与管理 4.上海教育科研 5.教育科学研究   6.教育研究与实验——理论版(改名为:教育研究与实验)7.教育月刊——中学版   8.外国中小学教育 9.中小学管理

G62/63 初等/

中等教育

(各学科)

1.中学语文教学 2.中学语文教学参考

1.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 2.中小学外语教学

1.历史教学 2.中学地理教学参考

1.数学教育学报 2.数学通报

1.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2.思想政治课教学

1.物理教学 2.中学物理

1.中学化学教育参考 2.化学教育

1.生物学教学

G64 高等教育

1.高等教育研究(武汉) 2.教育发展研究   3.中国高等教育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5.江苏高教 6.中国高教研究 7.现代大学教育8.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9.高教探索   10.黑龙江高教研究 11.复旦教育论坛 12.中国大学教学   13.辽宁教育研究 14.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G7 各类教育

1.中国特殊教育2.民族教育研究3.职业技术教育4.中国成人教育5.教育与职业6.职教论坛7.成人教育8.中国职业技术教

育9.继续教育研究

G8 体育

1.体育科学 2.中国体育科技   3.体育与科学4.北京体育大学

学报 5.体育学刊 6.成都体育学院学报7.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8.体育文化导刊9.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10.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11.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12.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13.山东体育学

院学报 14.首都体育学院学报15.沈阳体育学院学报16.南京体

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H0/2 语言学/

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

1.中国语文 2.当代语言学 3.中国翻译   4.语言教学与研究 5.语言研究 6.世界汉语教学 7.语言文字应用 8.汉语学习   9.方言 10.语文研究 11.古汉语研究 12.民族语文 13.语言科学   14.修辞学习 15.上海翻译 16.辞书研究 17.中国科技翻译 18.语文建设

H3/9 外国语

1.外语教学与研究2.外国语   3.外语与外语教学4.现代外语 5.外语界 6.外语学刊 7.外语教学 8.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9.外语研究 10.四川外语学院学报 11.山东外语教学 12.国外外语教学(改名为: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13.中国俄语教学

I1,I3/7 世界

文学

1.外国文学评论 2.外国文学研究 3.外国文学 4.国外文学 5.当代外国文学   6.世界文学 7.俄罗斯文艺 8.译林

I0,20,210

文学理论

1.文学评论 2.文学遗产 3.文艺研究   4.当代作家评论 5.文艺争鸣 6.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7.文艺理论研究 8.鲁迅研究月刊 9.南方文坛 10.红楼梦学刊   11.小说评论 12.中国比较文学13.文艺理论与批评 14.民族文学研究 15.中国文学研究 16.当代文坛 17.明清小说研究   18.新文学史料 19.文艺评论 20.名作欣赏

I21/29(除

I210)中国文学作品

1.人民文学 2.当代 3.收获 4.十月 5.上海文学 6.中国作家 7.钟山 8.作家杂志(改名为:作家) 9.花城 10.长城 11.大家 12.山花 13.天涯 14.解放军文艺   15.清明 16.芙蓉   17.北京文学——原创版 18.诗刊 19.青年文学   20.莽原 21.飞天 22.剧本23.小说界 24.时代文学 25.民族文学

J 0/1艺术综合

1.艺术评论 2.解放军艺术学院学报 3.云南艺术学院学报 4.民族艺术

J2,3,5 绘画,

书法,工艺美术

1.新美术 2.装饰 3.美术研究   4.美术观察 5.美术 6.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   7.世界美术 8.美苑 9.书法   10.中国书法

J4 摄影艺术

1.中国摄影

J6 音乐类

1.中国音乐学 2.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3.音乐研究 4.中国音乐5.人民音乐6.音乐艺术7.黄钟8.音乐创作

J7 舞蹈

1.舞蹈 2.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J8 戏剧艺术

1.戏剧 2.戏剧艺术 3.中国戏剧 4.艺术百家 5.戏曲艺术 6.戏剧文学7.上海戏剧 8.当代戏剧 9.中国京剧   10.四川戏剧

J9 电影,电视

艺术

1.电影艺术 2.当代电影 3.世界电影   4.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5.电影新作 6.中国电视 7.中国电影市场 8.电影文学   9.当代电视

K(除K85/87,9历史

1.历史研究 2.近代史研究   3.中国史研究 4.史学月刊 5.史学理论研究 6.世界历史 7.史学集刊 8.中国文化研究 9.清史研究 10.史林 11.安徽史学 12.抗日战争研究 13.史学史研究 14.民国档案 15.中华文化论坛 16.文献   17.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8.当代中国史研究 19.历史档案 20.中国农史 21.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22.中国史研究动态 23.中国典籍与文化 24.西域研究25.中国藏学

K85/87 文物考古

1.文物 2.考古 3.考古学报 4.考古与文物 5.中原文物 6.华夏考古   7.东南文化 8.敦煌研究9.中国历史文物 10.四川文物 11.江汉考古   12.农业考古 13.故宫博物院院刊 14.北方文物

第四编  自然科学

N/Q,T/X综合性科学技术

1.科学通报 2.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 4.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5.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6.华中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9.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0.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 11.中国科学.E辑 12.大连理工大学学报   13.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4.东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5.中国海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6.自然科学进展 17.北京理工大学学报 18.北京科技大学学业报 19.武汉大学学报.理学版 20.高技术通讯 21.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 22.厦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3.华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4.中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5.吉林大学学报.理学版 26.东北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   27.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8.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29.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30.重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改名为:重庆大学学报)31.天津大学学报 32.四川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3.西南交通大学学报   34.国防科技大学学报 35.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6.四川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7.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8.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9.兰州理工大学学报 40.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 42.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3.四川大学学报——工程科学版 44.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 45.吉林大学学报——工学版 46.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7.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48.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 49.西北工业大学学报 50.福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1.北京工业大学学报 52.郑州大学学报——工学版 53.华中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4.北京化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5.北京交通大学学报 56.内蒙古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7.南京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8.江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9.应用科学学报 60.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61.中国科学——G辑,物理学、力学、天文学 62.扬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3.福建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4.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5.华东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6.华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7.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   68.上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69.湘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70.湖南师范大学自科学学报71.南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2.桂林工学院学报 73.空军工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4.山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5.广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6.黑龙江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77.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   78.太原理工大学学报 79.山东大学学报——理学版 80.安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改名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2.河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3.华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4.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 85.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86.华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7.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88.河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9.自然杂志 90.河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91.河北工业大学学报 92.宁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93.科技通报 94.西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95.河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96.郑州大学学报——理学版 97.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理工版   98.南京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99.江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00.中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01.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02.广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03.山东大学学报——工学版   104.东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05.西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改名为:西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06.天津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07.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08.浙江工业大学学报 109.西安理工大学学报 110.解放军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11.南昌大学学报.理科版 112.上海理工大学学报   113.暨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医学版 114.烟台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版 115.湖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16.济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17.海军工程大学学报 118.江苏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19.河北科技大学学报 120.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报

 

N 自然科学总论

1.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2.中国科学基金 3.自然辩证法研究4.科学5.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6.系统工程学报 7.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8.系统工程 9.系统辩证学学报(改名为:系统科学学报)10.自然辩证法通讯 11.实验技术与管理 12.中国科技史杂志 13.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改名为:系统管理学报)14.自然科学史研究 15.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

O1 数学

1.数学学报 2.数学年刊.A辑 3.应用数学学报 4.中国科学——A辑,数学   5.计算数学 6.数学物理学报 7.模糊系统与数学 8.系统科学与数学 9.数学进展 10.应用数学11.高等学校计算数学学报12.工程数学学报13.应用概率统计 14.高校应用数学学报.A辑 15.数学杂志 16.数值计算与计算机应用 17.数学的实践与认识

O3 力学

1.力学学报 2.力学进展 3.应用数学和力学   4.固体力学学报 5.爆炸与冲击 6.计算力学学报 7.力学与实践 8.实验力学   9.应用力学学报 10.力学季刊 11.水动力学研究与进展.A辑   12.机械强度 13.振动与冲击

O4 物理学

1.物理学报 2.光学学报 3.发光学报 4.光子学报 5.低温物理学报 6.中国激光 7.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 8.声学学报 9.物理学进展 10.原子核物理评论 11.物理 12.量子电子学报 13.高压物理学报   14.光谱学与光谱分析 15.量子光学学报 16.大学物理 17.核聚变与等离子体物理 18.计算物理 19.波谱学杂志 20.低温与超导   21.物理实验 22.光散射学报

O6 化学

1.高等学校化学学报 2.分析化学 3.化学学报 4.催化学报 5.无机化学学报   6.物理化学学报 7.有机化学 8.分析实验室 9.色谱 10.分析测试学报   11.化学通报 12.分子科学学报 13.分析科学学报 14.中国科学.B辑,化学 15.化学进展 16.理化检验.化学分册 17.分子催化 18.化学研究与应用   19.化学试剂 20.功能高分子学报 21.光谱实验室 22.合成化学 23.人工晶体学报   24.感光科学与光化学(改名为:影像科学与光化学)25.计算机与应用化学 26.核化学与放射化学

P1 天文学

1.天文学报 2.天文学进展

P2 测绘学

1.测绘学报 2.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 3.测绘通报 4.测绘科学 5.地球信息科学   6.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 7.遥感学报 8.测绘学院学报(改名为:测绘科学技术学报)

P3 地球物理学

1.地球物理学报 2.地震学报 3.中国地震   4.地震地质 5.地震 6.空间科学学报 7.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 8.地震研究 9.地球物理学进展 10.西北地震学报 11.水文

P4 大气科学(气象学)

1.大气科学 2.气象学报 3.高原气象   4.应用气象学报 5.气象 6.气候与环境研究 7.热带气象学报 8.南京气象学院学报 9.气象科学 10.气象科技

P5 地质学

1.岩石学报 2.中国科学——D辑,地球科学   3.地质论评 4.地学前缘 5.地质学报 6.地球化学 7.地球科学   8.矿床地质 9.沉积学报 10.地质科学11.中国地质 12.地球学报   13.现代地质 14.高校地质学报 15.吉林大学学报.地球科学版 16.第四纪研究   17.地质通报 18.岩石矿物学杂志 19.地质与勘探 20.矿物学报 21.地层学杂志   22.地质科技情报 23.大地构造与成矿学 24.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25.矿物岩石地球化学通报 26.矿物岩石 27.物探与化探 28.古地理学报   29.新疆地质 30.地球与环境

P7 海洋学

1.海洋学报 2.海洋与湖沼 3.海洋地质与第四纪地质   4.热带海洋学报 5.海洋科学进展 6.海洋通报 7.海洋科学 8.海洋工程   9.海洋环境科学10.台湾海峡 11.海洋技术 12.海洋地质动态   13.海洋湖沼通报

K9,P9 地理学

1.地理学报 2.地理研究 3.地理科学   4.人文地理 5.干旱区地理 6.中国沙漠 7.经济地理 8.地理科学进展   9.干旱区研究 10.地球科学进展 11.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12.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 13.冰川冻土 14.极地研究15.山地学报   16.热带地理 17.湖泊科学 18.干旱区资源与环境 19.世界地理研究

Q(除Q94/98)综合性生物科学

1.生态学报 2.应用生态学报 3.生物多样性   4.生物工程学报 5.遗传 6.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进展 7.微生物学报 8.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报 9.水生生物学报 10.中国生物工程杂志 11.中国科学.C辑,生命科学12.生态学杂志 13.微生物学通报   14.应用与环境生物学报 15.生物物理学报 16.古脊椎动物学报 17.古生物学报 18.微体古生物学报 19.生物数学学报 20.生物技术 21.生命的化学 22.实验生物学报(改名为:分子细胞生物学报)23.生物技术通报 24.生命科学 25.生物学通报

Q94 植物学

1.植物生态学报 2.植物生理学通讯 3.西北植物学报 4.植物分类学报 5.云南植物研究   6.植物学通报 7.武汉植物学研究 8.菌物学报 9.植物研究 10.热带亚热带植物学报   11.广西植物

Q95/98 动物学/人类学

1.动物学报 2.昆虫学报 3.动物学研究   4.动物分类学报 5.兽类学报 6.动物学杂志 7.昆虫知识 8.昆虫分类学报   9.人类学学报 10.四川动物

第五编  医药、卫生

R 综合性医药卫生

1.中华医学杂志 2.第四军医大学学报 3.第三军医大学学报 4.第二军医大学学报 5.第一军医大学学报(改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报)6.解放军医学杂志 7.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 8.吉林大学学报.医学版 9.四川大学学报.医学版   10.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 11.中国现代医学杂志 12.复旦学报.医学版 13.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医学版 14.中山大学学报.医学科学版 15.中南大学学报.医学版16.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17.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 18.南京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9.广东医学   20.军事医学科学院院刊 21.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学报 (改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   22.上海医学 23.郑州大学学报.医学版 24.江苏医药 25.山东大学学报.医学版 26.中国医科大学学报 27.实用医学杂志   28.山东医药29.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 30.重庆医学 31.重庆医科大学学报 32.天津医药 33.安徽医科大学学报 34.苏州大学学报.医学版 35.武汉大学学报——医学版   36.首都医科大学学报 37.医学与哲学 人文社会医学版

R1 预防医学,卫生学

1.中国公共卫生 2.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3.中华流行病学杂志 4.卫生研究 5.营养学报   6.中华预防医学杂志 7.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 8.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9.环境与健康杂志 10.工业卫生与职业病 11.中国卫生统计 12.中国工业医学杂志 13.中国职业医学 14.环境与职业医学 15.国外医学——卫生学分册 16.中国卫生经济 17.毒理学杂志 18.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19.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现代预防医学 21.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 22.中国妇幼保健 23.中国学校卫生 24.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 25.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6.生殖与避孕

R2 中国医学

1.中草药 2.中国中药杂志   3.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 4.中国针炙 5.中成药   6.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 7.中药材 8.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 9.中药药理与临床 10.中华中医药杂志 11.针刺研究 12.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13.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 14.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 15.辽宁中医杂志 16.时珍国医国药 17.中医杂志 18.新中医   19.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 20.中国天然药物

R3 基础医学

1.中国病理生理杂志 2.中华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杂志 3.生物医学工程学杂志 4.解剖学报 5.中国免疫学杂志 6.免疫学杂志 7.细胞与分子免疫学杂志   8.中国临床解剖学杂志 9.生理学报 10.解剖学杂志 11.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12.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报 13.中国人兽共患病杂志(改名为:中国人兽共患病学报)14.生理科学进展 15.中华病理学杂志 16.神经解剖学杂志 17.现代免疫学 18.病毒学报 19.中国寄生虫学与寄生虫病杂志 20.中国应用生理学杂志 21.国外医学——免疫学分册(改名为:国际免疫学杂志)22.中华医学遗传学杂志 23.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杂志24.国外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分册(改名为:国际生物医学工程杂志)25.基础医学与临床

R4/R8 临床医学/特种医学

1.中国危重病急救医学 2.中国医学影像技术 3.中国临床康复(改名为: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4.中华检验医学杂志   5.中国超声医学杂志 6.中华超声影像学杂志 7.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 8.中华护理杂志9.临床检验杂志 10.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 11.中国康复医学杂志 12.中国急救医学 13.检验医学 14.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15.中国全科医学 16.中国实用护理杂志 17.中国医学影像学杂志 18.中国输血杂志 19.中国实验诊断学 20.中国临床医学影响杂志 21.护士进修杂志

R5 内科学

1.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中华内科杂志 3.中华心血管病杂志 4.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 5.中华血液学杂志 6.中华肝脏病杂志 7.中华消化杂志 8.中国地方病学杂志 9.中华肾脏病杂志 10.中华老年医学杂志 11.中华糖尿病杂志(改名为:中国糖尿病杂志) 12.世界华人消化杂志   13.中华传染病杂志 14.中华风湿病学杂志 15.中国实用内科杂志 16.中国动脉硬化杂志 17.中国循环杂志 18.高血压杂志(改名为:中华高血压杂志)19.中国老年学杂志 20.临床心血管病杂志 21.中国内镜杂志 22.肠外与肠内营养 23.中国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杂志 24.中华消化内镜杂志

R6 外科学

1.中华外科杂志 2.中华骨科杂志 3.中华泌尿外科杂志 4.中华创伤杂志5.中国实用外科杂志 6.中华实验外科杂志7.中华显微外科杂志 8.中华神经外科杂志 9.中国修复重建外科杂志 10.中华烧伤杂志 11.中华麻醉学杂志 12.中华胸心血管外科杂志 13.中华普通外科杂志 14.中华手外科杂志 15.中国矫形外科杂志 16.中华整形外科杂志 17.中国脊柱脊髓杂志 18.中华器官移植杂志 19.中国普通外科杂志 20.肾脏病与透析肾移植杂志 21.中华肝胆外科杂志 22.临床泌尿外科杂志 23.临床麻醉学杂志 24.中华胃肠外科杂志 25.中国微侵袭神经外科杂志 26.中国男科学杂志

R71 妇产

科学

1.中华妇产科杂志 2.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 3.实用妇产科杂志 4.现代妇产科进展

R72 儿科学

1.中华儿科杂志 2.中国实用儿科杂志 3.临床儿科杂志 4.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5.中华小儿外科杂志 6.中国当代儿科杂志

R73 肿瘤学

1.中华肿瘤杂志 2.癌症 3.中国肿瘤临床   4.肿瘤 5.中华放射肿瘤学 杂志 6.中国肿瘤生物治疗杂志 7.肿瘤防治研究 8.中国癌症杂志 9.实用肿瘤杂志

R74 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1.中华神经科杂志 2.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 3.中华精神科杂志 4.中风与神经疾病杂志 5.中国行为医学科学 6.临床神经病学杂志 7.中华老年心脑血管病杂志 8.国外医学——脑血管理疾病分册(改名为:国际脑血管病杂志)9.中华神经医学杂志

R75 皮肤病学与性病学

1.中华皮肤科杂志 2.临床皮肤科杂志 3.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

R76耳鼻咽喉科学

1.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 2.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改名为:临床耳鼻咽喉颈外科杂志)3.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 4.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R77眼科学

1.中华眼科杂志 2.中华眼底病杂志 3.中国实用眼科杂志 4.眼科研究 5.眼科新进展

R78口腔科学

1.中华口腔医学杂志 2.华西口腔医学杂志 3.实用口腔医学杂志 4.牙体牙髓牙周病学杂志 5.口腔医学研究

R8特种医学

1.中华放射学杂志 2.临床放射学杂志 3.实用放射学杂志 4.中华核医学杂志 5.中国运动医学杂志 6.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7.航天医学与医学工程 8.中国医学计算机成像杂志 9.放射学实践 10.介入放射学杂志

R9 药学

1.药学学报 2.中国药学杂志 3.中国药理学通报   4.药物分析杂志 5.中国新药杂志 6.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 7.中国医院药学杂志 8.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9.中国药科大学学报 10.中国抗生素杂志 11.沈阳药科大学学报12.中国药理学与毒理学杂志 13.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 14.中国药房 15.中国生化药物杂志 16.中国现代应用药学 17.华西药学杂志

第六编  农业科学

S 综合性农业科学

1.中国农业科学 2.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3.华北农学报 4.西北农业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5.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6.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7.福建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8.浙江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   9.扬州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 10.湖南农业大学学报 11.华南农业大学学报12.河北农业大学学报 13.西南农业学报 14.江西农业大学学报 15.河南农业大学学报 16.吉林农业大学学报 17.安徽农业科学 18.上海农业学报 19.中国农业通报20.沈阳农业大学学报 21.西北农业学报 22.四川农业大学学报 23.安徽农业大学学报 24.江苏农业科学 25.江苏农业学报26.云南农业大学学报 27.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8.浙江农业学报 29.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30.广东农业科学 31.甘肃农业大学学报 32.湖北农业科学 33.新疆农业科学 34.广西农业生物科学 35.东北农业大学学报 36.贵州农业科学 37.河南农业科学 38.新疆农业大学学报

S1农业基础科学

1.土壤学报 2.水土保持学报 3.土壤   4.土壤通报 5.植物营养与肥料学报 6.水土保持通报 7.水土保持研究 8.土壤肥料(改名为:中国土壤与肥料)9.生态环境 10.中国水土保持 11.中国生态农业学报

S2 农业工程

1.农业工程学报2.灌溉排水学报 3.农业机械学报4.节水灌溉 5.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6.干旱地区农业研究 7.农机化研究 8.中国农机化

S3,5 农学,农作物

1.作物学报 2.中国水稻科学 3.麦类作物学报 4.玉米科学 5.杂交水稻6.棉花学报 7.中国油料作物学报 8.大豆科学   9.种子 10.核农学报 11.农业生物技术学报 12.中国棉花 13.作物杂志 14.植物遗传资源学报 15. 中国烟草科学

S4 植物保护

1.植物病理学报 2.中国生物防治 3.植物保护学报 4.植物保护 5.农药6.农业学学报 7.昆虫天敌(改名为:环境昆虫学报) 8.植物检疫 9.中国植保导刊

S6 园艺

1.园艺学报 2.果树学报 3.中国蔬菜   4.北方园艺 5.食用菌学报 6.中国果树 7.中国食用菌 8.中国南方果树

S7 林业

1.林业科学 2.林业科学研究   3.北京林业大学学报 4.福建林学院学报5.东北林业大学学报   6.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7.浙江林学院学报8.西北林学院学报 9.世界林业研究 10.中南林学院学报(改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11.竹子研究汇刊 12.中国森林病虫 13.林业资源管理 14.浙江林业科技 15.林业实用技术

S8 畜牧,动物医学

1.畜牧兽医学报 2.中国兽医学报 3.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4.中国兽医科技(改名为:中国兽医科学) 5.中国兽医杂 志6.草业学报 7.中国草地(改名为:中国草地学报)   8.草地学报 9.动物营养学报 10.蚕业科学 11.黑龙江畜牧兽医 12.草业科学 13.中国家禽 14.动物医学进展   15.中国饲料 16.畜牧与兽医 17.饲料工业 18.中国畜牧杂志 19.饲料研究   20.中国畜牧兽医

S9 水产,渔业

1.水产学报 2.中国水产科学 3.上海水产大学学   4.海洋水产研究报 5.大连水产学院学报 6.淡水渔业 7.水利渔业 8.水产科学   9.中国水产 10.科学养鱼 11.水产科技情报 12.海洋渔业 13.渔业现代化

第七编  工业技术

TB1,TB2工程基础科学

1.振动工程学报 2.工程图学学报 3.工程力学

TB3工程材料学

1.复合材料学报 2.无机材料学报 4.功能材料 5.材料导报 6.材料研究学报   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报7 .材料工程

TB4工业通用技术与设备

1.中国粉体技术 2.包装工程

TB5声学工程类

1.噪声与振动控制 2.应用声学

TB6制冷工程类

1.低温工程 2.制冷学报

TB7真空技术类

1.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  2.真空

TB9计量学

1.计量学报

TD (除TD82)矿业工程

1.岩矿测试 2.中国矿业大学学报 3.煤破 4.金属矿山 5.矿山压力与顶板管理(改名为:采矿与安全工程学报)   6.中国矿业 7.矿冶工程 8.非金属矿 9.矿业研究与开发 10.矿业安全与环保   11.工程爆破 12.矿山机械 13.化工矿物与加工 14.西安科技大学学报

TD82煤矿开采

1.煤炭学报 2.煤炭科学技术 3.煤矿安全   4.煤田地质与勘探 5.选煤技术 6.煤炭工程 7.煤炭技术 8.中国煤炭   9.煤矿机械 10.煤矿开采

TE 石油,天然气

1.石油勘探与开发 2.石油学报 3.天然气工业 4.石油与天然气地质 5.石油化工 6.石油实验地质 7.石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改名为:中国石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8.石油钻采工艺   9.油田化学 10.新疆石油地质 11.西南石油学院学报(改名为:西南石油大学学报) 12.石油机械13.钻采工艺 14.石油炼制与化工 15.大庆石油地质与开发 16.西安石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7.石油地球物理勘探 18.油气地质与采收率 19.油气储运 20.石油天然气学报 21.中国海上油气 22.石油钻探技术23.大庆石油学院学报 24.石油物探 25.油气田地面工程 6.天然气地球科学 27.石油学报.石油加工 28.测井技术   29.断块油气田

TF 冶金工业

1.冶金分析 2.钢铁 3.粉末冶金技术   4.钢铁研究学报 5.有色金属.冶炼部分 6.轻金属 7.炼钢   8.中国稀土学报 9.稀有金属 10.有色金属 11.特殊钢 12.炼铁   13.粉末冶金工业 14.稀有金属与硬质合金 15.稀土 16.烧结球团 17.硬质合金   18.贵金属 19.中国有色冶金 20.湿法冶金21.冶金自动化 22.钢铁钒钛   23.黄金

TG 金属学与金属工艺

1.金属学报 2.中国有色金属学报 3.特种铸造及有色合金 4.稀有金属材料与工程 5.金属热处理 6.铸造 7.焊接学报   8.中国腐蚀与防护学报 9.材料保护 10.腐蚀科学与防护技 11.热加工工艺 12.塑性工程学报 13.材料热处理学报 14.中国表面工程 15.机械工程材料术 16.铸造技术 17.锻压技术 18.材料科学与工艺   19.表面技术 20.轻合金加工技术 21.焊接 22.腐蚀与防护 23.焊接技术   24.电焊机 25.轧钢   26.金刚石与模料模具工程

TH 机械、仪表工业

1.中国机械工程 2.机械工程学报 3.摩擦学学报 4.机械科学与技术

5.机械设计 6.光学精密工程 7.机械设计与研究   8.润滑与密封 9.仪器仪表学报 10.机床与液压 11.机械传动 12.液压与气动   13.流体机械 14.自动化与仪表 15.现代制造工程 16.工程设计学报 17.振动、测试与诊断 18.光学技术 19.机械设计与制造 20.制造业自动化 21.水泵技术22.制造技术与机床 23.轴承   24.组合机床与自动化加工技术 25.自动化仪表 26.压力容器 27.仪表技术与传感器

TJ 武器工业

1.弹道学报 2.兵工学报 3.火炸药学报   4.弹箭与制导学报 5.探测与控制学报 6.火工品 7.含能材料 8.现代防御技术   9.火力与指挥控 10.飞航导弹制 11.火炮发射与控制学报

TK 能源与动力工程

1.工程热物理学报 2.内燃机学报 3.动力工程 4.热能动力工程 5.太阳能学报   6.燃烧科学与技术 7.内燃机工程 8.热力发电 9.锅炉技术 10.汽轮机技术   11.车用发动机 12.电站系统工程 13.小型内燃机与摩托车14.可再生能源

TL 原子能技术类

1.核动力工程 2.强激光与粒子束 3.原子能科学技术 4.辐射防护 5.核科学与工程 6.核技术 7.核电子学与探测技术

TM 电工技术

1.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2.电力系统自动化 3.电工技术学报 4.电网技术 5.电池   6.电源技术 7.高电压技术 8.电工电能新技术 9.中国电力 10.继电器(改名为: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   11.电力自动化设备 1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报 13.电力电子技术 14.高压电器 15.微特电机   16.电化学 17.电机与控制学报 18.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19.变压器 20.微电机21.电气传动 22.磁性材料及器件   23.电机与控制应用 24.华东电力 25.绝缘材料 26.低压电器 27.电瓷避雷器   28.蓄电池 29.电气应用 30.大电机技术 31.电测与仪表 32.照明工程学报

TN 无线电电子学,电信技术

1.电子学报 2.半导体学报 3.通信学报   4.电波科学学报 5.北京邮电大学学报 6.光电子、激光 7.液晶与显示 8.电子与信息学报   9.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 1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 11.现代雷达 12.红外与毫米波学报 13.信号处理 14.红外与激光工程 15.半导体光电 16.激光与红外 17.红外技术   18.光电工程 19.电路与系统学报 20.微电子学 21.激光技术   22.电子元件与材料 23.固体电子学研究与进展 24.电信科学 25.半导体技术 26.微波学报   27.电子科技大学学报 28.光通信技术 29.激光杂志   30.光通信研究 31.重庆邮电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改名为:重庆邮电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32.功能材料与器件学报 33.光电子技术 34.应用激光 35.电子技术应用 36.数据采集与处理   37.压电与声光 38.电视技术 39.电讯技术 40.应用光学 41.激光与光电子学进展   42.微纳电子技术 43.电子显微学报

TP 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

1.软件学报 2.计算机学报 3.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4.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型学学报展 5.自动化学报 6.中国图象图形学报 7.计算机工程与应用 8.系统仿真学报 9.计算机工程 10.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11.控制与决策12.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 13.控制理论与应用 14.计算机应用研究 15.机器人 16.中文信息学报 17.计算机应用   18.信息与控制 19.计算机科学20.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 21.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 22.计算机仿真 23.计算机工程与科学 24.遥感技术与应用 25.传感器技术(改名为:传感器与微系统) 26.计算机工程与设计 27.测控技术 28.传感技术学报 29.控制工程 30.微电子学与计算机   31.化工自动化及仪表

TQ 一般性问题

1.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 2.化工学报 3.高分子学报 4.化工进展 5.精细化工   6.现代化工 7.高校化学工程学报 8.膜科学与技术 9.化工新型材料 10.应用化学   11.化学工程 12.化学反应工程与工艺 13.化学世界14.高分子通报 15.过程工程学报   16.精细石油化 17.天然气化工.C1,化学与化工 18.离子交换与吸附

TQ 11/17基本无机化学工业/硅酸盐工业

1.硅酸盐学报2.硅酸盐通报3.电镀与环保   4.水泥 5.电镀与精饰 6. 无机盐工业 7.电镀与涂饰 8.耐火材料   9.中国陶瓷10.陶瓷学报

TQ2/TQ35基本有机化学工业/

纤维素质的化学加工工业

1.中国塑料2.塑料工业3.工程塑料应用4.塑料5.塑料科技6.橡胶工业7.热固性树脂8.现代塑料加工应用9.林产化学与工业10.合成树脂及塑料

11.合成纤维工业12.聚氨酯工业13.弹性体

TQ41/TQ9其他化学工业

1.燃料化学学报2.新型炭材料3.煤炭转化4.涂料工业4.涂料工业5.日用化学工业6.中国胶粘剂

TS(除TS1,2) 轻工业,手工业

1.中国造纸学报 2.中国造纸 3.木材工业   4.林产工业 5.烟草科技 6.造纸科学与技术 7.中国皮革 8.皮革科学与工程   9.纸和造纸 10.中华纸业11.大连轻工业学院学报(改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学报) 12.北京服装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TS1 纺织工业,染整工业

1.纺织学报 2.印染 3.棉防织技术   4.丝绸 5.印染助剂 6.毛纺科技   7.天津工业大学学报 8.上海纺织科技 9.纺织导报 10.产业用纺织品

TS2 食品工业

1.食品科学 2.食品与发酵工业 3.食品工业科技 4.中国油脂 5.中国粮油学报   6.食品科技 7.食品与生物技术学报 8.中国乳品工业 9.食品工业 10.茶叶科学   11.食品与机械 12.河南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3.中国调味品 14.粮食与油脂 15.粮食与饲料工业   16.中国食品添加剂17.粮油加工与食品机械(改名为:粮油加工)18.中国食品学报 19.中国酿造20.食品研究与开发

TU 建筑科学

1.岩土工程学报 2.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 3.建筑结构学报 4.岩土力学 5.土木工程学报   6.建筑结构 7.工业建筑 8.城市规划 9.城市规划学刊10.中国给水排水   11.混凝土 12.空间结构 13.建筑学报 14.给水排水15.建筑材料学报   16.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7.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18.工程地质学报 19.世界地震工程 20.暖通空调 21.建筑技术 22.混凝土与水泥制品   23.工程勘察 24.建筑科学 25.中国园林 26.国外城市规划(改名为:国际城市规划) 27.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8.施工技术 29.规划师 30.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   31.四川建筑科学研究 32.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 33.新型建筑材料

TV 水利工程

1.水利学报 2.水科学进展 3.泥沙研究   4.水力发电学报 5.水利水电技术 6.水电能源科学 7.水力发电 8.人民黄河   9.长江科学院院报 10.水利水运工程学报 11.中国水利 12.水利水电科技进展 13.人民长江

U综合性交通运输

1.交通运输工程学报2.长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3.重庆交通学院学报(改名为:重庆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U2 铁路运输

1.铁道学报 2.中国铁道科学 3.铁道车辆   4.铁道标准设计 5.铁道工程学报 6.铁道运输与经济 7.铁道建筑 8.铁道机车车辆   9.机车电传动 10.中国铁路11.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U4 公路运输

1.中国公路学报 2.汽车工程 3.公路交通科技   4.公路 5.桥梁建筑 6.汽车技术   7.中外公路 8.现代隧道技术 9.世界桥梁 10.筑路机械与施工机械化

U6 水路运输

1.中国造船 2.大连海事大学学报 3.中国航海 4.船舶力学 5.船舶工程6.水运工程 7.中国港湾建设 8.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9.航海技术

V 航空,航天

1.推进技术 2.航空学报 3.宇航学报   4.航空动力学报 5.空气动力学学报 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 7.固体火箭术 8.中国空间科学技术 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 10.飞行力学 11.宇航材料工艺   12.中国惯性技术学报 13.航天控制 14.实验流体力学 15.导弹与航天运载技术 16.电光与控制 17.航空材料学报 18.中国航天

X (除X9)环境科学

1.环境科学 2.中国环境科学   3.环境科学学报 4.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改名为:环境工程学报) 5.环境科学研究 6.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7.环境化学 8.自然灾害学报 9.环境工程 10.环境保护 11.环境污染与防治 12.工业水处理 13.环境科学与技术 14.自然资源学报 15.农村生态环境(改名为: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16.水处理技术 17.化工环保 18.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19.中国环境监测

X9安全科学

1.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安全与环境学报 3.消防与技术 4.工业安全与环保 5.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